各二级学院,各单位:
为了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,加大人才培育力度,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促进教职工职业发展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学历、学位培训计划报送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进修培训计划项目
(一)攻读定向、非定向博士;
(二)攻读全日制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;
(三)同等学历申硕。
二、进修培训计划制定要求
(一)结合实际制定——各学院、各单位应根据我校教职工培养规划要求,结合本单位专业建设、学科发展、队伍建设实际需要,认真研究并制定本单位2022年度教职工学历、学位培训计划,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运行。
(二)按照规定执行——学历学位培训申报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进修培训规定执行,不按要求报考及未列入计划之内的考取人员,学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,不提供政策及经费支持。
(三)规范进修人数——各学院、各单位申报国内外学历、学位进修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人员总数的10%;专职辅导员、党政教辅人员原则上以在职在岗形式进修培训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个人申请——教职工个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桂林学院教职工学历、学位进修培训计划申请表》(附件1)(一式二份)提交给所在单位。
2.单位审核、公示——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教职工培训需求,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,并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提出初步意见。
3.职能部门审核——人力资源部汇总各单位报送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。
4.学校审定——人力资源部将初审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。
5.公布名单——学校印发文件,公布培修培训计划名单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 10月22日前,各单位收集和审核申报材料并完成公示。
2. 10月25日(星期一)下午16:00点前,各单位将教职工个人申报材料、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(附件2)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(知善楼8219办公室);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,打包发送至Email:18082242@qq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学历、学位培训计划当年有效。未列入当年学历、学位培训计划的教职工不能安排外出进修,且事后不再受理相关申请,2021年纳入学历、学位培训计划但未实施的需重新申报。学历、学位培训计划审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。
(二)列入年度学历、学位培训计划的教职工,须在取得录取通知书7日内自行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规定签订进修培训协议,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外出进修。未签订进修培训协议外出进修培训的,学校原则上不予以政策及经费支持,且需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。
(三)参加学历、学位进修的教职工,需在获得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后方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人力资源部刘昊灏老师,联系电话:0773-3696128。
附件:
1.桂林学院教职工学历、学位进修培训计划申请表
2.桂林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学历、学位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
桂林学院
2021年10月9日